當前位置:首頁 > Kaiyun全站官网登录 > 托普商標榮獲浙江省商標
根據《浙江省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的規定,2016年1月1日,經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我單位注冊(ce) 並使用在“9類/計量儀(yi) 器;衡器;化學儀(yi) 器和器具”服務上的(注冊(ce) 證號:6758780)商標為(wei) 浙江省商標。有限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三年。
獲此殊榮,意味著我司該類“商品在同類同檔商品中質量優(you) 良、穩定,售後服務優(you) 良,具有效高市場聲譽;產(chan) 量、銷售額、利潤、*等主要經濟指標在本省同行業(ye) 中;該商標在相關(guan) 公眾(zhong) 中具有較高的認知程度”,是市場及浙江省工商相關(guan) 部門對我司產(chan) 品的高度肯定及認可。
自公司成立以來,注重從(cong) 產(chan) 品質量,生產(chan) 、銷售、服務一體(ti) 化,在市場所占份額越來越大。我司全體(ti) 員工將再接再厲,創造生產(chan) 出更的產(chan) 品,回饋社會(hui) ,提高企業(ye) 自身價(jia) 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