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zhuan) 業(ye) 農(nong) 業(ye) 儀(yi) 器生產(chan)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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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首頁 > 技術文章 > 出口茶葉種植基地檢驗檢疫備案
一、出口茶葉種植基地基本條件 (一)基地連片種植麵積不少於(yu) 100 畝(mu) ,實行原產(chan) 地保護的茶葉其種植麵積可適當縮小。 (二)周圍環境無汙染源或遠離汙染源,基地的土壤、空氣和灌溉水應符合無公害茶葉產(chan) 地環境要求。 (三)基地應設有農(nong) 用物資管理部門,負責對基地使用的種子(苗)、農(nong) 藥、肥料統一購買(mai) ,統一供應,統一管理。 (四)基地應設有專(zhuan) 門的農(nong) 資保管場所,配有的農(nong) 藥噴灑用具及其它農(nong) 用器具。 (五)至少有一名專(zhuan) 職或兼職植保員。 (六)基地應定期監測土壤農(nong) 殘和重金屬元素含量,一般要求每2年檢測一次。根據檢測結果,有針對性地采取土壤改良措施。 (七)基地應自覺接受和配合國家植物源性食品殘留物質監控計劃的執行和實施,接受檢驗檢疫機構和茶葉出口企業(ye) 的監督管理。 二、 基地日常管理要求 出口茶葉加工企業(ye) 負責對備案茶葉種植基地的日常管理,必須建立完善的茶葉種植基地管理製度,確保對茶葉種植基地能實施有效管理。 (一)製訂茶園管理製度,並按茶園或地塊建立栽培檔案,內(nei) 容應包括基地管理的組織機構圖,基地管理員和植保員職責,基地茶園的組成清單、麵積及茶園地塊圖等。 (二)建立良好種植規範,並詳細記錄茶樹栽培過程中的農(nong) 事活動,內(nei) 容包括病蟲害防治、施肥、鮮葉采摘、修剪、除草、種植、耕作等。 (三)建立農(nong) 藥、化肥管理製度,內(nei) 容包括農(nong) 藥、化肥的采購、保管、發放、配製、施用和殘留監控措施等內(nei) 容,並有農(nong) 藥、化肥的出入庫記錄和分發檔案。 (四)建立可選農(nong) 藥清單,清單內(nei) 容應包括農(nong) 藥的中文名稱(包括商品名)、英文名稱、農(nong) 藥登記號、安全間隔期、農(nong) 藥的作用及農(nong) 藥使用標準規範和稀釋表等。 (五)建立采收、運輸管理製度,確保鮮葉在農(nong) 藥安全間隔期後采收,並做好鮮葉采摘和流向記錄,記錄內(nei) 容包括鮮葉的采摘日期、采摘方式、數量、初加工廠名稱等。 (六)建立種植基地茶葉有毒有害物質檢驗監控製度。包括抽樣方法和頻率、檢測項目、檢測方法等。 (七)建立原料批次管理製度,確保出口茶葉的可追溯性。 (八)基地的各項記錄至少保存3年。 三、基地農(nong) 藥、肥料管理要求 (一)遵循“預防為(wei) 主,綜合治理”的植保方針,綜合運用農(nong) 業(ye) 、物理、生物、化學防治措施,控製有害生物,將農(nong) 藥殘留降低到標準允許的範圍內(nei) 。 (二)種植基地應選擇、低毒、低殘留農(nong) 藥品種,必須符合進口國以及我國有關(guan) 部門的規定,嚴(yan) 禁使用我國法律、法規、規章及茶葉進口國禁用或限製的農(nong) 藥。 (三)農(nong) 藥應由基地農(nong) 資管理部門統一向有資質的農(nong) 藥銷售商采購,並加強對購進農(nong) 藥的驗收管理。采購的農(nong) 藥必須經過有效成分檢測,確認合格後方可發放使用。 (四)農(nong) 藥的發放要根據不同時期的病蟲害發生情況,由植保員提出書(shu) 麵申請,農(nong) 資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發放。 (五)農(nong) 藥由植保員領取後按照農(nong) 藥使用標準規範和稀釋表確定的稀釋比例進行配製,並監督農(nong) 藥噴灑及器具清洗。 (六)施藥後剩餘(yu) 的農(nong) 藥由基地植保員負責退回基地農(nong) 資管理部門,統一處理,並做好記錄。 (七)基地使用的肥料必須經過有效成分確認,茶樹種植宜使用有機肥。農(nong) 家肥等有機肥料施用前應經無害化處理,有機肥中汙染物質含量應符合有關(guan) 規定,微生物肥料應符合NY/T227要求,葉麵肥應使用農(nong) 業(ye) 部門登記注冊(ce) 的品種。 四、基地值保員要求 (一)經過有關(guan) 部門培訓並有植保員資格證書(shu) 。 (二)具有茶學、植物保護和農(nong) 藥使用的基本知識,熟悉國內(nei) 外農(nong) 藥使用相關(guan) 法律法規。 (三)負責對茶樹病蟲害的防治以及化肥、農(nong) 藥的使用管理,並建立管理檔案。 (四)監管基地的環境衛生、觀察周邊農(nong) 田作業(ye) 情況、關(guan) 注作物生長和氣溫變化、掌握病蟲害發生狀況。 (五)負責對種植栽培人員進行茶樹種植技術及病蟲害防治知識培訓。 (六)負責對基地土壤汙染狀況的監測,茶樹種植前扡取有代表性土壤送實驗室檢測,確認未受違禁藥物汙染方可允許種植。 (七)負責定期對灌溉、噴藥用水進行違禁藥物、重金屬等汙染物的監測。 (八)對重大疫病疫情負責向有關(guan) 主管部門報告。 五、出口茶葉種植基地檢驗檢疫備案有效期為(wei)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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