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幾點建議 *,明確新品種試驗人員在品種選育過程中的作用和地位。給予新品種試驗人員相應的政策性鼓勵,明確其在新品種選育過程中的作用和地位,使承擔試驗人員感到自己所承擔任務的重要性,自己所從(cong) 事的試驗工作,是新品種選育過程中*的一部分,這樣容易穩定試驗人員的思想,促使其紮實工作,集中精力鑽研相關(guan) 業(ye) 務,把工作做細做精,對每個(ge) 參試品種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jia) 。 第二,製定物質獎懲機製。不管試驗人員是對本單位的自有品種或外引品種,經過每個(ge) 生長季節一係列程序的試驗、示範工作,從(cong) 計劃製定、播種、田問調查、基點考察、收獲考種直至資料匯總形成工作報告。尤其是外引品種,通過試驗示範已通過審(認)定,進入了商業(ye) 化操作,產(chan) 生了經濟效益。對其承擔的工作內(nei) 容進行全麵考核,考核對新品種的貢獻率,對工作成績突出者給以客觀肯定,應該受到經濟上的獎勵,按品種商品化價(jia) 值進行提成獎勵,或提高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新育成品種報審、申報科技成果獎後,即使因人員限製,但對於(yu) 專(zhuan) 門負責試驗人員也應有個(ge) 明確的評價(jia) ,諸如參加試驗工作年限,完成工作的質量,取得的結果如何,都要與(yu) 薪酬掛鉤,作為(wei) 評聘專(zhuan) 業(ye) 技術職務的依據。20世紀80年代,國家曾對區域試驗工作單獨作為(wei) 一項工作內(nei) 容申報獎勵,對主持或主要參加區域試驗的人員,視其參與(yu) 工作量大小和參與(yu) 時間長短、年度試驗結果情況、完成試驗工作質量等給予客觀評價(jia) ,承認試驗人員在新品種育成過程中的作用。對參加新品種試驗人員起到了鼓勵作用,建議有關(guan) 部門恢複這項獎勵政策。 第四,參加新品種試驗的人員多數為(wei) 業(ye) 內(nei) 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都具備基本的專(zhuan) 業(ye) 技能和業(ye) 務知識,對於(yu) 試驗地的選擇、田間試驗設計、作物生長過程中的調查記載、數據處理等無需過多強調。隻需主持單位製定統一設計、調查、資料匯總和文字報告的形成等方麵的標準,進行規範性培訓就*可以勝任崗位工作。關(guan) 鍵是要給予這些人員在新品種育成到成為(wei) 商品的過程中明確其位置和作用,得到政策性上的鼓勵,經濟上獲得合理的補償(chang) ,工作積極性調動起來了,試驗工作質量就會(hui) 隨之顯著提高,試驗人員就會(hui) 在試驗過程中隨時發現問題,及時主動地排除困難和解決(jue) 問題,負責試驗的人員就會(hui) 積極工作,努力創造條件,提高試驗工作質量,就能加快新品種走向市場的速度。 |